阿兰·巴迪欧 | 爱的建构
2021-12-02 07: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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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大公共传播

既然在您看来,爱是一种从差异性出发的经验世界的方式,您是否也分享了当代著名哲学家列维纳斯( Emmanuel Leis)的观点,爱者在被爱的人那里,“所爱的并不是不同于其他一切品质的品质,而是他人那里的差异性本身”?为何对您而言,爱不是一种关于他人的经验?

我认为,从差异性出发来建构世界与差异性的经验,二者是两码事。列维纳斯的观点,其出发点乃是他人的脸的不可还原性,是一种神的降临,其支持点,当然是作为“绝对他者”的神。处于核心的,乃是一种相异性的经验,这种经验成为伦理学的奠基石。由此推论出,在一个宏大的宗教传统之中,爱成为最完美的伦理情感。不过,在我看来,在爱之中,谈不上有什么特别“伦理”的东西。

说真的,我很不喜欢这种从爱出发所作的神学反刍,即使我知道这种神学反刍在历史之中曾经有过重大的效果。我在这种神学反刍之中,看到的仍然是“一反对两”最后的报复。确实,对我来说,有着与他人的相遇,但这种相遇还不是一种经验,而只是事件,这个事件仍然是晦暗不明的,只有在实在世界内部的多种形式的后果之中才能取得其现实性。

我也完全不赞同把爱视作一种“自我牺牲”的经验,也就是说一种专门利人、毫不利已的经验,这种模式最终还是令我联想到绝对他者。在《浮士德》的结尾,歌德说道:“永远的女性,把我们带向高处”。请原谅我,正是这样一种表述,让我觉得略有淫秽。爱并不把我们引向高处,也并不把我们带向低处。它是一个生存命题:以一种非中心化的观点来建构一个世界,而不是仅仅为了我的生命冲动或者我的利益。

在我这里,“建构”( construction)与“体验”( experience)是对立的。好比,在山村中,某个宁静的傍晚,把手轻搭在爱人肩上,看夕阳西下即将隐入远处的山峦,树影婆娑,草地宛如镀金,归圈的牛羊成群结队;我知道我的爱人亦在静观这一切,静观同一个世界,要知道这一点,无需看她的脸,无需言语,因为此时此地,两人都已溶入同一世界之中。当此际,爱就是这种悖论,这种同一的差异性和差异的同一性;当此际,爱存在着。她和我,我们一同溶入这唯一的主体,这爱的主体。透过我们之间的差异性,世界朝向我们展开,世界来临、世界诞生,而不再只是填满我的视线。于是,爱一直是一种可能性,一种参与到世界之诞生的可能性。孩子的出生,如果这个孩子是爱情的结晶,那么孩子的出生正是这种可能性的一个精彩例证。

在您看来,爱不能被简化为相遇,而是应该在持续中实现。出于何种理由,您抛弃了关于彼此交融的爱的观念?

我认为,有一种浪漫主义的爱情观,现在仍然十分流行。一定程度上,这种爱情观把爱视作相遇。也就是说,在相遇中,在某个具有魔术般的神奇外表的特殊时刻,爱被点燃、被消费、被耗尽。在这之中确实可能发生了什么,可以称作奇迹,让人感受到生存的强度,感受到种彼此交融的相遇。但是,当事情这样发生之际,我们所经历的并不是“两的情境”,而是“一的情境"”。这是彼此交融的爱的观念:两个人偶然邂逅,其中某人的英雄主义一般的情结在世界中发生了。有人注意到,在浪漫主义的神话中,这种交融往往会通向死亡在爱与死之间,有着某种内在而深刻的联系,其巅峰毫无疑问就体现在理查·瓦格纳( Richard Wagner)的《特里斯丹与伊瑟》,因为在相遇的特殊时刻,爱已经耗尽,而在此之后两个人却再也无法返回到先前的外在于相爱关系的世界之中。

这样一种极端的浪漫主义的观念,我认为必须加以抛弃。这种爱情当然有着特别的艺术美,但是,在我看来对于生存而言却是一个沉重的妨害。我认为,必须将这种爱视作一种艺术化的神话,而不是视作一种关于爱的真正的哲学。因为,无论如何,爱首先是在世界之中发生的。爱是一个事件,无法依据世界的法则加以预计或者计算。没有人,也没有什么能够提前安排相遇—甚至“蜜糖网”也不能,哪怕在经历了很长时间的网上聊天之后—因为,最终,在两人彼此互相遇见的那一刻是无法还原的。

但是爱也不能被简化为相遇,因为爱首先是一种建构。爱的思想的秘密,就在于这种最终完成“爱”所经历的绵延岁月。就根本来说,最令人感兴趣的点,不在于如何开始的问题。当然,必须有一个始;但是,爱,首先是一种持之以恒的建构。我们说,爱是一种坚持到底的冒险冒险的方面是必然的,但坚持到底亦是必须的。相遇仅仅解除了最初的障碍,最初的分歧,最初的敌人;若将爱理解为相遇,是对爱的扭曲。一种真正的爱是一种持之以恒的胜利,不断地跨越空间、时间、世界所造成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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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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